《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今年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10月1日起施行。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七大可喜变化与群众息息相关。5月17日,何埂镇人大组织区镇人大代表走进社区和校园,紧密结合群众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开展以《民法总则》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
何埂中学内,人大代表以《民法总则》中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为引导,用发生在镇内的具体案例为青少年解析违法犯罪应承担的严重后果,分析不良习惯导致走向违法犯罪的原因,引导青少年学生要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激发学法热情,提高了青少年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依法办事,才不会吃亏。我刚刚听了法治宣讲,了解到一些法律知识,比如《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由原来的2年改为了3年,如果不及时学习法律,有时办事可能就要吃亏了。”丰乐村一位村民说。宣讲现场通过通俗易懂的图解展板为群众宣传解读重要内容以及影响人民生活的七大变化,人大代表对群众的咨询进行现场互动解答。
当天,何埂镇党委对履职优秀、模范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分区镇人大代表进行表彰,他们积极引领着勤劳致富、清洁文明、邻里和睦等向善尚美新风尚。
下一步,何埂镇的人大代表将以红口袋宣讲团为载体进村入户开展《民法总则》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民法总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让民法知识走进群众家,走进生活,温暖人心。(周继芬、江科)